新疆金盛镁业有限公司镁合金分厂燃气锅炉脱硝、脱硫项目EPC总承包招标
(招标编号:RHXM2024014-2024090)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地区,哈密市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金盛镁业有限公司镁合金分厂燃气锅炉脱硝、脱硫项目BPC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00万元,招标人为新疆金盛镁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工业园区南部循环经济产业园:本项目拟新建 一套20t/h燃气锅炉燃烧尾气脱硝、脱硫系统。招标人为新疆金盛镁业有限公司,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BPC总承包进行招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疆金盛镁业有限公司镁合金分厂燃气锅炉脱硝、脱硫项目EPC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疆金盛镁业有限公司镁合金分厂燃气锅炉脱硝、脱硫项目EPC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②环境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 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项目经理须具有“三类人
员”B类证书、本项目安全员须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和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须具有的任命书;
(4)具有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合同);
(5)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二级及以上建造师;
(6)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 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 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各成员单位的权利义务等事项②联合体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③联合体各方需具备与所承担工作内容相对应的资质④联 合体各方仅限承担设计或施工中的一项工作任务,承接的工作任务不允许相互交叉;⑤联合 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组建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合同段投标。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3月26日09时00分到2024年04月01日17时00分
凡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投标意向的独立法人,银行汇款 打款(公对公)后,请发邮件并在邮件中提供①打款凭证,②报名项目 名称,③负责本项目的联系人、电话、邮箱,④营业执照扫描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03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03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左旗。
七、其他
1、投标保证金交纳:本项目需要交纳投标保证金。
(1)金额:叁万元。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微信同号)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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