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银行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昌黎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银行项目已由 相关部门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昌黎县城市建设综合开发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 昌黎县城市建设综合开发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 项目名称:昌黎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银行项目; 2 项目地点:秦皇岛市昌黎县; 3 项目概况:本次招标选定设立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专户银行,根据《关于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意见》(建房〔2022〕16号),可在昌黎县行政区域范围内从事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监管银行负责监管专户建立、监管资金对账、监管资金拨付对账管理等工作; 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5 服务期限:二年,服务期限以合同签订的生效日期为准; 6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2招标范围:按要求完成昌黎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银行项目所含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持有《营业执照》及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其他要求:1.在昌黎县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最高一级分支机构(含总行)的商业银行作为主体参与投标;2.服从预售资金监管部门的行业管理,积极配合县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做好预售资金管理工作;给予开发企业的利率相对优厚;3.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无重大违法违纪记录的行为;4.财务稳健,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覆盖率、流动性比例等指标达到监管标准;5.具备资金监管安全规范运行所需的金融管理业务能力及网络技术条件,能够与监管服务平台兼容对接并实时导入资金出入帐信息;6.具备专职人员负责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业务,遵循专款专户、专款专存原则,并配合监管机构开展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业务;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6-19至2024-06-25,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秦皇岛市 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等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凡是认为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报名时需携带以下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者恕不受理: ①营业执照副本;②《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③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以上所有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7-09 09:30 ,地点为 秦皇岛市。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注册 / 1188博宝金 ,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