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兴县灾后东城防洪排涝改造工程施工第六标段招标
本招标项目定兴县灾后东城防洪排涝改造工程已由定兴县发展和改革局、定兴县行政审批局以定兴发改投资[2023]218号、定兴发改投资【2023】347号、定行审建招标核【2023】04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定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县级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定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2.1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兴华路(新107国道-南关口)雨污分流及路面提升工程,路面翻修整体提升改造,长度约2717.946米,新建雨、污水管道,新建路灯,两侧铺设电力、通信管道,兴华路(金街-老107国道)段行道树提升,两侧铺设电力、通信管道。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2.2.2建设地点:定兴县东城区。2.2.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个八标段。本标段为定兴县灾后东城防洪排涝改造工程施工第六标段兴华路(新107国道-南关口)雨污分流及路面提升工程。2.2.4计划建设工期:33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8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7月20日。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范围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信誉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网站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未被列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严重失信名单。(以招标代理现场查询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7-1009:00至2024-07-15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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