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宁夏煤业各单位叉车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煤业各单位叉车招标,招标人为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物资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本项目为夏煤业各单位叉车采购,具体如下表:
序号
需求单位
物资编码
物资描述
单位
数量
1
双马煤矿
20000029
叉车-通用
台
1
2
太西洗煤厂
12796089
电动叉车ICE302H3t4.5m
台
1
3
梅花井煤矿
20000029
叉车-通用
台
2
4
物资公司
20000029
叉车-通用
台
4
5
枣泉煤矿
20000029
叉车-通用
台
1
6
枣泉煤矿
20000029
叉车-通用
台
1
7
物资公司
20000029
叉车-通用
台
3
8
任家庄煤矿
20000029
叉车-通用
台
1
2.2其他:2.2.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90天内。
2.2.2交货地点: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各单位(双马煤矿、太西洗煤厂、梅花井煤矿、枣泉煤矿、物资公司、任家庄煤矿)。
2.2.3付款方式:整单结算,货到验收合格且收到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货款90%,留10%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返还质保金。
2.2.4支付形式:全额银行电汇。
2.2.5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为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具有并提供生产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有效的唯一授权。
(3)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机动工业车辆(叉车),投标人为授权代理商的须提供制造商有效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机动工业车辆(叉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叉车供货的合同业绩3份,且单个合同业绩要求不低于1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相互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1)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同一标包投标;(2)同一品牌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包投标。
4.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7-2216: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7-2916:0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注册 / 1188博宝金 ,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