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局集团公司丰台车辆段食堂改造食堂设备更新招标
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丰台车辆段委托,对北京局集团公司丰台车辆段食堂改造食堂设备更新采购项目进行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来源为:《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食堂改工程设计文件和概(预)算审查意见的通知》(京铁计改〔2024〕173号),改造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附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A01包:食堂设备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或销售商。
①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以下任意一种资料:
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b.《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标志;
c.国家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事项通知书;
d.登录各省市国家税务局网站,进入办税服务>涉税查询>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打印查询结果页;
e.近六个月内曾经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21年-2023年),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供应商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的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招标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4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21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任一年度在国内燃气灶具同类产品的业绩,并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3.1.5信用要求: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2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四.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五、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22日09:00至2024年10月28日17:30(北京时间)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A01:2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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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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