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松县新城热力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供暖季煤炭招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抚松县新城热力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供暖季煤炭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采购,招标人为抚松县新城热力有限公司,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抚松县新城热力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供暖季煤炭采购项目;
2.2招标范围:采购二类烟煤6万吨;
2.3招标内容:货物供应、运输及相关服务,本次招标项目入围12家单位;
2.4主要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招标需求及技术参数;
2.5交货地点:抚松县新城热力有限公司院内;
2.6交货期: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满足招标人要求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相关的生产、供应、售后服务等能力;
3.2投标人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煤质检验报告书;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4年以后成立的企业应提供验资报告或银行出具的公司资信证明;
3.5投标人须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具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3.6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不良信用记录,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的行贿犯罪记录;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子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能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同一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30日至2024年11月05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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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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