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烟草公司四平市公司2025年卷烟分拣、装卸、驾驶业务外包服务项目招标
(招标编号:JRC2024S227(S01))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一、招标条件
本吉林省烟草公司四平市公司 2025 年卷烟分拣、装卸、驾驶业务外包服务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吉林省烟草公司四平市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吉林省烟草公司四平市公司2025年卷烟分拣、装卸、驾驶业务外包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吉林省烟草公司四平市公司 2025年卷烟分拣、装卸、驾驶业务外包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符合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专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审计报表)或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具有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原件);
3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存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近三年不存在行贿行为记录;天眼查失信及被执行人记录;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5不同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或监事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的,应主动向招标人告知,否则事后一经查实,属于弄虚作假,已经中标的则取消中标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6 在开标后如发现参加投标的为同一母公司下的多家子公司,则以最先递交投标文件的为投标人;
7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27日08时30分到2024年12月03日16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0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0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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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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