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于家务回族乡人民政府建立村级综合服务中心项目招标
项目名称:建立村级综合服务中心项目
预算金额:429.909663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29.909663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2.1本招标工程的建设地点:北京市通州区
2.2本招标工程的建设规模:在南三间房、富各庄、枣林村使用现有场地进行装修装饰建立村级综合服务中心。详见施工图纸,合同估算价¥429.909663万元,招标控制价¥429.909663万元。
2.3本招标工程的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在南三间房、富各庄、枣林村使用现有场地进行装修装饰建立村级综合服务中心。
2.5其他符合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北京市、行业的有关法规、规范的技术要求,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及相关文件要求的质量标准。
合同履行期限:本招标工程的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中参加资格审查。
2.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外地来京建筑企业在办理进京备案时,应当一并办理注册建造师备案手续,已办理备案的外地来京建筑企业注册建造师方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执业活动。3.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未被中国裁判文书网列入行贿犯罪行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02日至2024年12月0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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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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