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国土资源储备开发整理中心耕地占补平衡项目施工(第三批)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邯郸市耕地占补平衡项目施工(第三批)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邯郸市国土资源储备开发整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申请政府专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邯郸市国土资源储备开发整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邯郸市耕地占补平衡项目施工(第三批)2.1.2建设地点:磁县、涉县、武安市、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2.1.3资金来源:申请政府专项资金2.1.4计划工期:180日历天2.1.5建设内容:磁县2024年白土镇池上村等两个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磁县2024年白土镇大水头一街村北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磁县2024年白土镇上寨村等两个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磁县2024年北贾璧乡北贾璧村等两个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磁县2024年北贾璧乡岗西村等三个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磁县2024年北贾璧乡西上庄等两个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磁县磁州镇湾漳营村、讲武城镇前港村两个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磁县观台镇中清流等三个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涉县2024年井店镇台北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武安市西寺庄乡东梁庄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姚寨乡姚寨村等三个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2.1.6质量要求:合格2.1.7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项目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将否决其投标;
3.1.3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标段进行投标,否则其相关投标均无效;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2-0300:00至2024-12-0723:5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招标、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注册 / 1188博宝金 ,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