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新华书店发行有限责任公司教材中心职工食堂餐饮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新华书店发行有限责任公司教材中心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98.4万元,招标人为新疆新华书店发行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新疆新华书店发行有限责任公司教材中心提供职工食堂餐饮服务。
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疆新华书店发行有限责任公司教材中心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疆新华书店发行有限责任公司教材中心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需响应本次服务要求等内容)。
2、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
3、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提供虚假材料等不正当手段获取中标的,一经发现立刻取消中标资格并列入招标人不良投标人名录,已签订合同的,终止执行并赔偿招标人一切损失;;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12月10日10时00分到2024年12月16日19时00分。
获取方式:文件费:500元/份(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1日11时00分。
六、开标时间:2024年12月31日11时00分。
七、其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16日(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00,北京时间)。
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供以下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书需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餐饮服务许可证》、以上资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注:预算金额:98.4万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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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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