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实验中学食堂大宗食材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咸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咸阳市实验中学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918万元,招标人为咸阳市实验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包括但不限于米、面、食用油、鸡肉、水产、半成品、冻品、猪肉、牛、羊肉、鸡蛋、奶品、蔬菜、水果、调料、杂粮等,一批,入围3家,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咸阳市实验中学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咸阳市实验中学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其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同时需提供参与本项目的项日负责人及被授权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三个月的在职社保缴纳记录。
(5)书面声明: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本项目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投标人参与。
(6)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
(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
(9)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1月03日09时00分到2025年01月10日17时00分
售价:500元/份(人民币),购买招标文件请提供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均为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1月23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1月23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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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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