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沈河区友好街9号办公楼一体化物业服务管理招标
(招标编号:YCZB2025L025)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本沈阳市沈河区友好街9号办公楼一体化物业服务管理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772.831956万元,招标人为沈阳融汇物业管理综合服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沈阳市沈河区友好街9号办公楼一体化物业服务管理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沈阳市沈河区友好街9号办公楼一体化物业服务管理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沈阳市沈河区友好街9号办公楼一体化物业服务管理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详见其他内容;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3月05日08时30分到2025年03月12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3月26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3月26日09时30分
七、其他
受沈阳融汇物业管理综合服务有限公司(招标人)的委托,就如下项目进行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服务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宜如下。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沈阳市沈河区友好街9号办公楼一体化物业服务管理项目
项目编号:YCZB2025L025
招标人名称:沈阳融汇物业管理综合服务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预算:7728319.56元。
最高投标限价:7728319.56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本次招标服务内容为:沈阳市沈河区友好街9号办公楼一体化物业服务管理项目(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中标人数量:1家。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服务期满后满意度测评达到招标人标准,经甲乙双方同意后可续签1年。)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注: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投标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提供承诺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证明材料或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开具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4.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合法合规经营,未因诚信问题而受到法律制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和行业信誉;近三年无涉及商业贿赂、重大诉讼,无因违法违规行为被相关部门予以处罚或者通报;在与企业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注:须提供承诺书。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不可以转包。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3月05日至2025年03月12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电汇:投标人将标书款以公对公方式汇入以下帐号,并备注招标项目编号,将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以上资料扫描件加盖公章及标书款汇款凭证发至邮箱。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3月26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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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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