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炼油销售有限公司塔河-佳宇恒沥青产品公路运输项目招标
一、招标条件
塔河-佳宇恒沥青产品公路运输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批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国有投资,招标人为中国石化炼油销售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
规模:1.招标内容:本项目就中国石化炼油销售有限公司塔河-佳宇恒沥青产品公路运输项目进行采购,本年度计划沥青运输总量约13500吨。本项目不分包件,最终由2家中标单位承运。第一中标人承运量为60%,第二中标人承运量为40%(具体承运量招标人书面通知中标人)。
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3.服务要求:中标人应按照本项目招标需求的服务范围、内容及目标要求提供服务。
4.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
序号
路线
运输方式
限价
1
塔河-佳宇恒单程
公路
260元/吨
2
佳宇恒-塔河单程
公路
430元/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塔河-佳宇恒沥青产品公路运输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须系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本项目(□接受■不接受)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采购活动);
2、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涵盖本项目需求;
3、投标人在中标后需按招标人要求办理入户,提供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明、道路运输许可证,签订廉洁从业责任书,并在本项目合同签订前须提供满足中国石化炼油销售有限公司非危化品(公路)承运商管理体系的审查报告。审查报告由符合招标人管理要求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检验机构需具备全国范围内不少于5个省份的检测地点。认证机构同等于SGS、必维、东方天祥等(已具备的除外)。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4、投标人必须有50%及以上的自有车辆方可参加,在报名阶段须提供承诺,在投标阶段需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若中标单位后续提供的车辆与投标阶段的情况不符,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5、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6、本项目■不接受□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03月29日09:00:00到2025年04月02日16:00:00,每日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3:30时~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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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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