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师夹河子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水土保持监测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JHY
2.项目名称:第八师夹河子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水土保持监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元):600000元
5.最高限价(元):600000元
6.建设地点:石河子市区东北方向约25km处。
7.建设规模:水库规模为大(2)型,原设计兴利库容4628万m3,防洪库容4848万m3,主要建筑物大坝、放水涵洞及泄洪闸为2级建筑物,泄洪渠和水库放水渠为3级建筑物。
8.采购需求:根据《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SL277-2024)、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与评价标准(GBT51240-2018)、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通知(办水保(2020)161号)等有关行业规定,对照现场实际情况以及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对本工程扰动区域进行水土保持监测,并配合业主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相关资料。
9.合同履约期限:自签订合同起至项目履约结束。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兵团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具有类似水土保持监测相关业绩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履约能力。
2.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是本单位在岗的专职人员,具备水利或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2.3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发布日(时间以中标通知书签发或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在中国大陆地区至少有一个类似业绩;证明文件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
2.4财务要求:近3年(指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2024年尚未完成财务审计,则需提供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等。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其他资格要求: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的信用行为:在资格审查阶段经查询,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中之一。如有以上不良信用记录之一的,其投标无效。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5年5月1日至2025年5月12日,上午10:00时至13:30时,下午16:00时至19: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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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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