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尔果斯公路口岸智慧交通物流基础设施扩能改造项目(一期)-设计招标
一、招标条件:
本霍尔果斯公路口岸智慧交通物流基础设施扩能改造项目(一期)(招标项目编号:E6604004002250329)已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项目管理办公室以兵霍管经发发【2025】11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项目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四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霍尔果斯经济技术开发区兵团分区
3.工程规模:新建道路5.335公里,配套建设地下管网附属工程,增设26处道路交叉口信号灯、监控及附属设施等。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供货期(天)
E6604004002250329001001
霍尔果斯公路口岸智慧交通物流基础设施扩能改造项目(一期)-设计
本次招标项目涉及的所有工程的设计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包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现场服务、施工配合(包括但不限于参加评审、监理例会、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设计技术问题、出具设计变更、参加(试运行)考核、竣工验收和质保阶段)以及按项目建设方要求完成与本项目标段设计服务相关的其他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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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3.1资格条件要求: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且在人员、技术、履约等方面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3.2资质要求: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3.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度至2023年度或2022年度至2024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经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的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财务报表附注),2021年01月01日后注册企业可根据实际注册时间提供注册时间后的财务会计报表。3.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完成1项类似工程设计业绩(需提合同协议部分原件扫描件(包括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注:1.业绩证明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类似工程设计业绩指投资额为5000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额为1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设计业绩。3.5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新兵办发〔2021〕100号文“兵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予以限制的情形等。(投标人须按照“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承诺书、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3.6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在本单位注册执业,需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至少3个月(2025年02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时间段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连续缴纳社保证明和劳动合同,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返聘合同(返聘协议书)和退休证明。注:项目负责人须严格执行新疆住建厅于2024年4月18日颁布的《关于全面推行设计单位施工现场履职服务实名制的通知》(投标人须按照“投标文件格式”,提供项目负责人承诺书)。3.7其他主要人员要求:其他主要人员需包括给排水、电气、自控、道路、桥梁、造价等专业负责人,其他人员根据项目需要自行配备。其他主要组成人员须持有效资格证或岗位证书。以上人员均需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至少3个月(2025年02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时间段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连续缴纳社保证明和劳动合同,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返聘合同(返聘协议书)和退休证明。3.8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投标须知
(登录后查看)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5年05月19日22时50分至2025年05月26日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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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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