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钢铁周口钢铁厂前区新建围墙施工招标
第一章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钢铁周口钢铁厂前区新建围墙施工招标已经招标人批准招标,招标人为河南安钢周口钢铁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2.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河南钢铁周口钢铁厂前区新建围墙施工招标
2.2招标编号:362
2.3招标范围及内容:
厂前区规划区域北侧和东侧原有围墙需新安装栅栏,长度约200m;厂前区规划区域南侧和北侧围墙缺失处新建围墙并安装栅栏,长度约450m;采购圆形太阳能柱头灯,约230个。新建围墙和栅栏施工方式参考图纸(JZG002001-FBS.7-6)。上述项目的全部设备及材料供应、土建、安装等内容。
2.4工期:20日历天,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至全部交付条件为止。
2.5报价要求:含税,税率自报。
序号
工作内容
预估
工程量
综合单价(元、含税)
合价
(元、含税)
做法要求
备注
1
新建栅栏围墙
450m
1、施工方式参考图纸(JZG002001-FBS.7-6)
2、图纸详见附件。
2
制安栅栏
200m
1、含材料采购、运输、施工
2、单片栅栏做法:上下两根横向方管:70mm*50mmFB级钢材,3mm壁厚,表面刷黑色油漆;立向方管:30mm*20mmFB级钢材,2mm壁厚,表面刷黑色油漆。
3、施工方式参考图纸(JZG002001-FBS.7-6)
3
圆形太阳能柱头灯
230个
采购
如遇国家税收政策调整,不含税价不变,税率执行新税收政策。
2.7、建设地点:河南安钢周口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厂区(河南省沈丘县钢铁产业园内)。
2.8现场踏勘时间及联系人:不统一组织踏勘,联系人:秦工151-3827-7850。投标方需勘察现场,充分了解项目概况和安全、质量、进度等要求。不勘察现场,后果自行承担。
2.9安全要求:中标方施工前必须按照《安钢发包工程项目生产经营项目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交纳100万元安全保证金或由建设公司认可的已交纳安全保证金的法人单位书面担保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经济赔偿责任,并承担全部事故经济赔偿责任,人员伤亡事故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和建设公司没有关系,非建设公司合格供应商必须在响应公告时提供交纳100万元安全保证金承诺书,施工前必须按照《建设公司工程项目、经营(生产)项目安全管理规定》为本单位施工人员办理总保额不低于150万元的工伤保险或不低于50万元的雇主责任险和不低于100万元的安全生产责任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公告时间:2025年7月2日至2025年7月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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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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